市妇联机关设下列内设机构:
(一)办公室(研究室)。负责机关文秘、专报、机要、保密、统计、档案、财务、资产管理、审计、督查督办、接待、后勤保障等工作;承担重要文件和文稿的起草、修改和审核工作;组织协调综合性调研活动;牵头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;开展与国际及港、澳、台妇女组织友好交流与合作;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。
(二)组织部。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等工作;承担协助管理各区妇联领导班子有关工作;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,服务女性人才工作;负责妇联组织建设,联系、指导社会各界妇女组织;牵头负责与市妇联常委、执委的联系;负责组织实施妇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;负责与各民主党派妇委会、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、民族宗教等女性代表人士的联络工作。
(三)宣传部。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,宣传妇女和妇联工作;调研妇女思想状况,有针对性地开展妇女思想教育工作;牵头承担“网上妇儿之家”平台建设和市妇联各类新媒体平台宣传工作,承担市妇联网上引导、动员妇女群众工作,监测、研判、应对涉及妇联组织和妇女的重要舆情;协助配合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开展巾帼志愿服务工作;组织开展“三八红旗手(集体)”评选工作,表彰宣传优秀女性典型。
(四)妇女发展部。动员组织城乡妇女全面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,指导和推进各区妇联不断创新“双学双比”“巾帼建功”活动;积极搭建妇女发展平台,助推妇女创业就业;组织开展妇女科学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教育培训,帮助妇女提高综合素质和生产技能;参与妇女助困济弱,富民增收。
(五)权益部。推进全市法规政策性别平等咨询评估工作,推动涉及妇女民生、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、修订、实施更加科学民主;参与法治宣传、社会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,牵头“平安家庭”创建活动;指导、推动各级妇联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,开展信访接待、法律咨询、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。
(六)家庭和儿童工作部。以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为主线,实施家庭文明创建工作,开展寻找“最美家庭”等各类家庭文化活动,倡导家庭文明,培育良好家风。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,协调完善家庭教育法规政策,推动家庭教育指导和服务工作,促进家庭教育健康发展。加强新时代家庭现状、需求和发展的调查研究,为推动家庭公共政策、提升家庭发展能力提供依据。开展对城乡留守流动儿童、特殊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,促进未成年人健康发展。
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。设在市妇联,承担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。
机关党总支。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。